一、為了縮短均充時間,避免過充引起的電池鼓脹,重新設置均浮充轉換條件,把原設定電流值10mA/Ah作為均充轉換條件更改為當電流值下降到20mA/Ah時系統即自動轉換為浮充運行。
二、把開關電源的溫度傳感器接到電池柜,使得開關電源的浮充電壓能隨環境溫度進行調整。增加過溫保護,當溫度達到40℃時系統自動轉換為浮充運行,避免持續的大電流充電導致的電池鼓脹。
三、為了防止電池過充,縮短均充保護時間,將均充保護時間由18小時改為10小時(均充保護時間的設置是為防止電池熱失控,當均充電流無法降到設置的均浮充轉換電流值時,在規定時間內系統強制轉為浮充)。
四、延長定時均充周期,避免過頻的大電流均充。將定時均充周期原設定值100天更改為180天。
五、取消開關電源的續流均充功能,避免過充電導致的電池鼓脹。
通過以上對電池充電參數的修改,主要是在滿足對蓄電池充足電的情況下,避免開關電源對膠體電池過充電。
另一方面,為了防止安全閥的質量問題導致的排氣不暢,應注意日常巡檢中加強對安全閥的檢查,同時要求電池廠家進一步改進安全閥的質量檢測和制造工藝,確保安全閥在達到開閥值后能正常開閥排氣。
通過以上處理,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,膠體電池未再出現殼體鼓脹現象,運行處于正常狀態。